域名信息修改服務條款
感謝您選擇耐思尼克提供的域名信息(xi)修改服務(wu)(以下簡稱為“本服務”)。
在您使用本服務前,請您認真閱讀本服務條款。本服務條款將通過加粗或(huo)加下劃線的(de)(de)形(xing)式提示您特別關注限制、免責條款,耐(nai)思尼克對用戶違(wei)規、違(wei)約行為的(de)(de)認定處理條款,以及管轄(xia)法院(yuan)的(de)(de)選擇條款等。在接受本服務條款之前,您應仔細閱讀本服務條款的全部內容。如果對本服務條款的條款有疑問的,請向耐思尼克咨詢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的任意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耐思尼克對條款的解釋,請不要進行后續操作。
當您通過網絡頁面直接確認、接受引用本頁面鏈接及提示遵守內容、簽署書面協議、通過實際使用服務確認任一方式,或以其他法律法規或慣例認可的方式選擇接受本服務條款,即表示您與耐思尼克已達成協議并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全部約定內容,并同意本服務條款對您具有法律約束力。
1.定義及解釋
1.1耐思尼克(ke):是指具有域名注冊服務商資質,以“耐思尼克”作為經營域名的服務品牌,向用戶提供域名注冊及其他域名服務的廣東耐思尼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及耐思尼克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等關聯注冊商。
1.2用(yong)戶(hu):是指接受耐思尼克提供的域名注冊及其他域名服務的個人(包括自然人、個人合伙和個體工商戶等)或者組織(包括機構、協會、公司、企業、合伙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本服務條款中的“用戶”既包括注冊域名持有者(zhe),也包括耐思尼克賬(zhang)戶持有(you)者(zhe)。
1.3注冊(ce)域(yu)名(ming)(ming)持有者(域(yu)名(ming)(ming)持有者):是指用戶在注冊域名時填寫,并通過whois信息展現的注冊域名的持有者。
1.4耐思尼克賬(zhang)戶(hu)持有者(zhe)(賬(zhang)戶(hu)持有者(zhe)):其雖非為注冊域名持有者,但實際為注冊域名支付費用,或以其它方式實際管理注冊域名的耐思尼克賬戶持有者(包括個人或組織)。
1.5域名信息(xi)修改(gai):是指對該域名的注冊人名字(RegistrantName)、注冊人機構(RegistrantOrganization)、注冊人Email地址、注冊人電話等中的一項或多項進行修改變更。
1.6原注冊人:是指域名信息修改前的注冊人名字。
1.7新(xin)注冊(ce)人:是指啟動域名信息修改的組織或個人。
2.域名信息修改
2.1用戶在進行域名信息修改前,應當確認其具有進行域名信息修改的完整權限,即:用戶須擁有該等域名的持有權,或在進行域名信息修改操作前已取得原注冊人和/或新的域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用戶進行域名信息修改的行為(包括此行為所產生的結果)將被視為已取得出原注冊人/新注冊人的同意,同時用戶應對其進行域名信息的行為或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2.2對于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域名,用戶可以進行域名信息修改的操作。
2.2.1該域名所屬注冊商為耐思尼克;
2.2.2該域名處于正常狀態,本身沒有任何爭議和糾紛,沒有欠費;
2.2.3該域名未到期;
2.2.4用戶具有進行上述操作所需的全部賬戶權限,或提供了足以使耐思尼克確認其為域名持有者或賬戶持有者的充足證明材料。
2.3有下列情形時,用戶不能進行域名信息修改的操作:
2.3.1域名已過期,且按照ICANN政策原注冊人已無權域名續費或注冊商間的轉移;
2.3.2用戶進行域名信息修改的行為未獲得原注冊人及/或新注冊人的正確授權;
2.3.3耐思尼克判斷域名處于爭議或糾紛期間;
2.3.4由于域名開啟了安全服務的限制,且用戶并未關閉該安全服務的;
2.3.5政府部門、主管機關、司法機構、注冊局等的限制;
2.3.6耐思尼克認為存在其他需要限制域名信息修改的情形的。
2.4屬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域名信息修改,不適用本服務條款的約定,由耐思尼克按照ICANN的相關政策或所適用法律的相關規定執行:
2.4.1域名已過期;
2.4.2耐思尼克的域名注冊服務已終止(如,域名已被注銷);
2.4.3根據司法機構的生效判決,進行的域名信息修改;
2.4.4為執行UDRP決議,進行的域名信息修改;
2.4.5根據過期域名刪除政策(EDDP)進行的域名信息修改;
2.4.6在處理域名濫用投訴(abusecomplaint)時,根據投訴要求進行的域名信息修改;
2.4.7本服務條款定義范圍之外的其他域名信息的修改。
3.用戶的權利與義務
3.1用戶在進行域名信息修改操作時,所填寫的新注冊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且沒有任何引人誤解或者虛假的陳述。因用戶填寫的新注冊人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產生的后果由用戶自行承擔。
3.2用戶(hu)(并應使(shi)(shi)原(yuan)注冊(ce)人和(he)新注冊(ce)人)知悉并同意:域名信息的修改,不(bu)會(hui)使(shi)(shi)其獲得因注冊(ce)該域名而已支付的任何費用的退款(kuan)。
3.3用戶(并應使原注冊人和新注冊人)了解,按照ICANN相關政策規定,域名信息修改后,將有60天的鎖定期間,鎖定期內,域名不得進行注冊商間轉移;但耐思尼克將為用戶提供是否取消上述鎖定期間的選擇權。用戶進一步(并應使原注冊人和新注冊人)了解,耐思尼克有權對用戶行使該項選擇權設置相應的限制條件。
3.4用戶(并應使原注冊人和新注冊人)保證,不得利用耐思尼克提供的資源和服務進行任何違反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政策等的行為。
3.5用戶應根據耐思尼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操作,提交相關的資料。
3.6用戶應自行管理好自己的耐思尼克賬號,并妥善保管賬號下管理人聯絡郵箱和域名注冊聯系人郵箱的密碼,謹防被盜或者泄漏。因保管不善導致的后果由用戶自行承擔。
3.7用戶承(cheng)諾,其(qi)進行域(yu)名(ming)信息修改的(de)(de)(de)操作不(bu)會置耐思(si)(si)尼克于(yu)違約或者違法的(de)(de)(de)境地。因(yin)該等(deng)域(yu)名(ming)信息修改而(er)在用戶、原注冊(ce)人、新注冊(ce)人及(ji)任(ren)何第三方之間產(chan)生的(de)(de)(de)任(ren)何糾(jiu)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ren)等(deng),均與耐思(si)(si)尼克無關。用戶進一步承(cheng)諾,如(ru)因(yin)此給耐思(si)(si)尼克造(zao)成損失的(de)(de)(de),用戶應承(cheng)擔全(quan)部賠償責任(ren)。
4.耐思尼克(ke)的權(quan)利(li)與(yu)義務(wu)
4.1耐思尼克有權在用戶進行域名信息修改操作之前、之時或之后的任一時間,要求用戶提供書面材料或其他證明文件,以證明其有權進行域名信息修改的操作,或者已取得域名原注冊人和新注冊人的授權。如(ru)用(yong)戶(hu)(hu)未在耐(nai)(nai)思(si)尼(ni)(ni)克要求的時間內提供證(zheng)明(ming)材料的,耐(nai)(nai)思(si)尼(ni)(ni)克將視為用(yong)戶(hu)(hu)無權進行域名信(xin)(xin)息修(xiu)(xiu)改操作(zuo)(zuo),屆時,耐(nai)(nai)思(si)尼(ni)(ni)克將取消(xiao)用(yong)戶(hu)(hu)所進行的域名信(xin)(xin)息修(xiu)(xiu)改操作(zuo)(zuo),將域名恢(hui)復至修(xiu)(xiu)改前的狀態,并(bing)有權追究用(yong)戶(hu)(hu)因(yin)違反(fan)本(ben)條款而給耐(nai)(nai)思(si)尼(ni)(ni)克造成的損失。
4.2耐思尼克有權在用戶進行域名信息修改操作之前、之時或之后的任一時間,根據自己謹慎的判斷來確定用戶所進行的域名信息修改操作是否符合ICANN的政策,以及本服務條款的相關規定。如用戶的行為違反前述政策及/或規定的,耐思尼克將取消用戶所進行的域名信息修改操作,將域名恢復至修改前的狀態,并追究用戶因違反相關條款而給耐思尼克造成的損失。
4.3域名信息修改成功后,耐思尼克域名系統將自動向該域名的原注冊人及新注冊人的郵箱發送電子郵件通知。如原注冊(ce)人或新注冊(ce)人提(ti)出異議(yi),認為(wei)用(yong)(yong)戶的(de)行為(wei)未獲得其授權的(de),耐(nai)思尼克(ke)將(jiang)取消用(yong)(yong)戶所進行的(de)域名信息修改(gai)操作,將(jiang)域名恢復至修改(gai)前(qian)的(de)狀態,并追(zhui)究用(yong)(yong)戶因(yin)違反本(ben)條款而給耐(nai)思尼克(ke)造(zao)成的(de)損失(shi)。
4.4耐思尼克將記錄域名信息修改前和修改后的域名信息與所在會員賬號的信息。如有(you)(you)第三方對用(yong)戶(hu)(hu)修改域(yu)名信息(xi)的(de)行(xing)為提出異議時,耐思(si)(si)(si)尼克(ke)(ke)會根據該(gai)(gai)域(yu)名的(de)原注冊人信息(xi)或所屬耐思(si)(si)(si)尼克(ke)(ke)賬號信息(xi)核實有(you)(you)關(guan)情況,如發(fa)現用(yong)戶(hu)(hu)無權進行(xing)該(gai)(gai)等操(cao)作(zuo)的(de),耐思(si)(si)(si)尼克(ke)(ke)將取消(xiao)用(yong)戶(hu)(hu)所進行(xing)的(de)域(yu)名信息(xi)修改操(cao)作(zuo),將域(yu)名恢(hui)復(fu)至修改前的(de)狀態,并追究用(yong)戶(hu)(hu)因(yin)違(wei)反本條款而給耐思(si)(si)(si)尼克(ke)(ke)造成的(de)損失。
4.5耐思尼克有權將新注冊人的域名信息錄入可被公眾查詢的數據庫和出版物中。
4.6耐思尼克會根據域名管理機構的政策變化以及域名行業的發展情況等原因,適時調整域名信息修改的服務內容。
5關于費用
5.1耐思尼克將在網站(szjicheng.cn)的相關網頁公示有關收費標準和繳費要求,并有權根據業務需要和市場變化等原因,調整上述標準和要求;或者根據當時的市場狀況及自身經營政策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服務收費標準、優惠與促銷政策等。
5.2對于免費服務,耐思尼克將保留在免費期屆滿后就其提供的服務收取費用的權利。屆時耐思尼克將通過發網站內公告或在網站內合適版面發通知等方式公布收費政策及規則。
5.3對于收費服務,將在用戶進行相關操作時,從用戶所屬耐思尼克賬號下的預付款中自動扣繳。如果用戶會員賬號下的預付款不足以支付該筆費用的,相關操作將無法進行,因此,用戶在進行收費服務的相關操作前,需保證其耐思尼克賬號下有足夠的預付款余額。
5.4用戶同意,因免費(fei)服(fu)務變更為收(shou)費(fei)服(fu)務、收(shou)費(fei)標(biao)準調整等(deng)產生的(de)任何糾紛,耐思(si)尼克有免于(yu)訴訟的(de)權利。
6.不可抗(kang)力和(he)責任承擔(dan)
6.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擔責任。
6.2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電信主干線路中斷等。
6.3用戶理(li)解并同(tong)意若(ruo)因耐思尼(ni)克(ke)重大過(guo)錯導致(zhi)用戶域名丟失或被(bei)注銷的(de),耐思尼(ni)克(ke)的(de)責任(ren)上限為當年向耐思尼(ni)克(ke)交(jiao)納的(de)該(gai)域名年度運行管(guan)理(li)費。同(tong)時,耐思尼(ni)克(ke)不對用戶的(de)其他直接或間接損(sun)失、商(shang)機(ji)的(de)消失、利潤的(de)損(sun)失、侵權、其他無(wu)形損(sun)失及基(ji)于用戶與他人簽署的(de)合(he)同(tong)而遭受的(de)損(sun)失承擔責任(ren)。
6.4耐思(si)尼克將不承(cheng)擔由于以下事項引起(qi)的問題(ti)和責(ze)任(ren):
(1)由于技術、電信線路和設備問題、網絡故障或服務器故障、域名注冊管理機構、耐思尼克的系統故障或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失或責任;
(2)由于未被授權者使用或誤用用戶的帳號引起的損失或責任;
(3)由于適用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而引起的問題或責任;
(4)由于黑客攻擊、互聯網連通中斷或者系統故障造成的損失或責任。
6.5本協議其他條款對于責任承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7.爭議解(jie)決(jue)
7.1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7.2如果協商未成,雙方同意向耐思尼克主要(yao)經營(ying)地(di)的珠(zhu)海市香洲區(qu)人民法(fa)院起訴。
8.附則
8.1本服務條款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有關域名管理機構的政策/域名爭議解決辦法和計算機行業的規范。
8.2對條款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條款目的和文本原義及業界通行的理解和慣例進行,標題不應影響條款的解釋。
8.3用戶就其進行域(yu)(yu)名(ming)信(xin)息修改的域(yu)(yu)名(ming),與耐思尼克(ke)達(da)成的域(yu)(yu)名(ming)注冊服(fu)務(wu)條(tiao)款(kuan),是本服(fu)務(wu)條(tiao)款(kuan)的上(shang)位規(gui)則,本服(fu)務(wu)條(tiao)款(kuan)未(wei)作約定的,可(ke)以適(shi)用域(yu)(yu)名(ming)注冊服(fu)務(wu)條(tiao)款(kuan)的相關規(gui)定。
用戶在此再次保證已經完全(quan)閱讀并理解了上述域名信(xin)息修改服務條款內容,接受上述所有條款的約束。
旗下網站:耐思智慧 - - - 中文域名:
耐思智慧(hui) ©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0-2025 szjicheng.c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備案號碼:
公安備案號:
聲明:本網站(zhan)中所(suo)(suo)使用到的(de)其他各種(zhong)版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yu)文章、圖(tu)片、視頻、音頻、字體等內容版權歸(gui)原(yuan)作者(zhe)所(suo)(suo)有,如(ru)權利所(suo)(suo)有人發現(xian),請及時告知,以便(bian)我們刪除版權內容
本(ben)站程序界面、源代碼受相關(guan)法律保護, 未經授權(quan), 嚴(yan)禁使用; 耐思智慧 © 為(wei)我公(gong)司(si)注冊商(shang)標, 未經授權(quan), 嚴(yan)禁使用
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