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耐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服務合同書
(企業郵箱租用合同)
甲方: | 乙方:廣東耐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
簽約時間:年月日 | 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 月日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he)同法》的規(gui)定,協議雙方就乙方向(xiang)甲方提(ti)供企業郵箱租用服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服務項目
用戶購買耐思智慧(hui)企業郵箱服務并接受相關技術(shu)及(ji)網絡支持服務。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用戶的權(quan)利和義(yi)務
2-1-1用戶(hu)享有(you)耐思智慧提(ti)供的企(qi)業郵箱服務(wu);用戶(hu)應自(zi)行(xing)準備(bei)接(jie)入互聯(lian)網(wang)(wang)(INTERNET)的硬件設(she)備(bei)和軟件工具,包(bao)括計算(suan)機、調(diao)制解調(diao)器、有(you)關軟件和設(she)置或者其(qi)他(ta)接(jie)入互聯(lian)網(wang)(wang)的裝(zhuang)置,并(bing)自(zi)行(xing)承擔接(jie)入互聯(lian)網(wang)(wang)需支付的電話費、網(wang)(wang)絡服務(wu)費等(deng)相(xiang)關費用。
2-1-2用(yong)(yong)戶在接(jie)受耐思(si)智慧企業郵箱服務的(de)期間用(yong)(yong)戶信息發生變(bian)化的(de),用(yong)(yong)戶應(ying)保證(zheng)在發生變(bian)化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zhi)耐思(si)智慧;用(yong)(yong)戶未(wei)按照上述履行(xing)(xing)通知(zhi)義務的(de),應(ying)對(dui)由此引起的(de)損(sun)失自行(xing)(xing)承擔(dan)責任。
2-1-3 用(yong)戶承諾不進行下列行為:
2-1-3-1 利用耐思(si)智慧提供的(de)企業郵箱服(fu)務散(san)布(bu)不受歡迎的(de)電子(zi)郵件(jian)、廣告等SPAM或(huo)發布(bu)涉(she)及2-1-4的(de)內(nei)容等;
2-1-3-2 利用耐(nai)(nai)思(si)智慧提供的企業郵箱服務進行(xing)干擾或擾亂耐(nai)(nai)思(si)智慧的網絡服務或其他用戶的正常使用的行(xing)為(wei);
2-1-3-3 其他超出耐思智慧(hui)提供的服務范圍,可能給耐思智慧帶來任何不利影響的行為或者是(shi)國家禁止的行為。
2-1-4 用戶不得利用耐思智慧企業郵箱儲存、發布、傳輸如下信息或者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任何內容(信息);違反國家規定的政治宣傳和/或新聞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穢、色情、下流的信息和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獎、賭博游戲;違反國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礙互聯網運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損于社會秩序、社會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內容,以及包含上述內容的鏈接等。用戶承認耐思智慧(hui)有權根據耐思智慧自己謹慎的判斷來決定用戶發布的內容是否構成違反服務條款或者國家的有關規定。用戶承諾在接到耐思(si)智慧的通知后會進行調整以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本服務條款約定,否則耐思智慧有(you)權終止本服務條款項下的服務。
2-1-5 用戶承諾遵守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國際上有關互聯網和電子郵件的協議、規定、程序和慣例。特別地,用戶承諾不會在未得到收信人事先同意的情況下利用耐思(si)智(zhi)慧提供的(de)企業郵(you)箱(xiang)分發垃圾(ji)郵(you)件(jian)(jian)、連鎖郵(you)件(jian)(jian)或任何商業性(xing)質(zhi)、非商業性(xing)質(zhi)的(de)郵(you)件(jian)(jian)。
2-1-6 用戶對進行或違反2-1-3、2-1-4和/或2-1-5的行為所產生的后果及對所發布、傳輸信息的內容所產生的影響、后果或者對耐思智慧或有關第三方承擔全部責任。用戶同意,發生上述事件,與耐(nai)思智慧沒有任何關系,耐思智慧(hui)也不(bu)應(ying)對(dui)此或對(dui)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或者義務。
2-1-7 用戶擁有耐(nai)思(si)智慧提供的企業郵箱的帳號和密碼;用戶對自己使用帳號和密碼的行為以及帳號和密碼的安全性負責,由于用戶未妥善保管或不當使用造成的帳號和密碼泄漏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用戶自行承擔責任。 2-1-8 用(yong)戶(hu)享有獨(du)立使用(yong)其(qi)(qi)企業郵(you)箱(xiang)(xiang)的權利(li),并對其(qi)(qi)企業郵(you)箱(xiang)(xiang)帳戶(hu)中(zhong)所有內容和(he)進行的活動和(he)發生(sheng)的事件負(fu)全部責任。
2-1-9 用戶應向耐(nai)思智慧(hui)提交用(yong)戶(hu)執行本服務條款的聯系人和管理人名(ming)單(dan)和聯系方式并提供(gong)必要的協(xie)助,因用(yong)戶(hu)以(yi)上(shang)人員的行為或者不作(zuo)為而(er)產生的后果(guo)均由用(yong)戶(hu)承(cheng)擔。
2-1-10 用戶承認耐思智慧向用戶提供的任何資料、技術或技術支持、軟件、服務等的知識產權均屬于耐思智慧所有,用戶(hu)無(wu)權復制、傳播、轉(zhuan)讓、許(xu)可或(huo)提供他人使用這些資(zi)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ze)任。
2-2 耐思智慧的權利和義務
2-2-1耐(nai)思智慧(hui)為用(yong)戶提(ti)供企(qi)業郵箱(xiang)服務并進行企(qi)業郵箱(xiang)的(de)(de)日(ri)(ri)常(chang)維(wei)護(hu),該等(deng)日(ri)(ri)常(chang)維(wei)護(hu)不包括(kuo)數據(ju)備(bei)份工作,用(yong)戶將自行負責(ze)企(qi)業郵箱(xiang)內(nei)的(de)(de)數據(ju)備(bei)份工作。
2-2-2耐(nai)思智慧為用(yong)戶提(ti)供(gong)企(qi)業(ye)郵箱的使用(yong)培訓和(he)相關咨詢。
2-2-3保留因用戶違反2-1-3、2-1-4、2-1-5而終止用戶網站運行的權利。同時耐思智慧對用戶進行(xing)或(huo)違(wei)反2-1-3、2-1-4和(he)/或(huo)2-1-5的行(xing)為(wei)所(suo)產(chan)生的后果(guo)和(he)使用企業(ye)郵箱引(yin)起的問題及對所(suo)發布、傳輸信(xin)息的內(nei)容所(suo)產(chan)生的影響、后果(guo)不承擔(dan)責任。
2-2-4 消除用戶非人為操作所出現的故障,但因用戶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耐思(si)智慧控(kong)制范(fan)圍(wei)之內的事項除外。
2-2-5 收取有關費(fei)用(yong)以及按照規定應收取的其他費(fei)用(yong)。
2-2-6 耐思智慧(hui)保(bao)證(zheng)不會公(gong)開、編輯或向第三方透露用戶企業郵箱(xiang)帳號中的信息、傳輸(shu)內容,但一下情況(kuang)除外:
2-2-6-1根據(ju)中華人(ren)民共和國安全、司法、公安機(ji)關以及其他有權機(ji)關的要求(qiu);
2-2-6-2為維護耐(nai)思(si)智慧及耐思智慧其他(ta)用戶的合法權益;
2-2-6-3 在發生緊(jin)急情(qing)況時為維護網(wang)絡公共安全;
2-2-6-4用戶同意耐思智慧公開、編輯或(huo)向第三(san)方透(tou)露(lu)相關內容(rong)。
2-2-7耐思智慧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服務條款,耐(nai)思(si)智慧(hui)服務條(tiao)款一(yi)旦發生(sheng)變動,將會在有關頁面上(shang)提示(shi)修改(gai)內容(rong)。用(yong)(yong)戶(hu)(hu)如果不同意所(suo)改(gai)動的(de)內容(rong),可以主動取消獲得的(de)服務;如果用(yong)(yong)戶(hu)(hu)繼續(xu)享用(yong)(yong)服務,則視為接(jie)受服務條(tiao)款的(de)變動。
第三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3-1付款:
雙方協議簽訂之日開始起(qi)3日內,甲方以轉帳(zhang)支(zhi)票(piao)、現金、電(dian)匯(hui)、銀行匯(hui)票(piao)等方式(shi)向(xiang)乙方支(zhi)付:
合計金額:(大寫(xie)元整)
收款人:廣東耐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銀(yin)行帳號:
3-2乙方(fang)在(zai)收到款項后將(jiang)及時向甲(jia)方(fang)提供(gong)發票。
3-3款項(xiang)明細:
服務項目 | 企業郵箱租用服務 | 數量 | 服務時段 |
企業郵箱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類 | 備注:服務器位置位于中國電信超級數據港,國家的甲級機房 | ||
協議總價 | |||
協議有效期 |
第四條有效期限
4-1有效期自耐思(si)智(zhi)慧收到(dao)用戶支付的款項并(bing)為用戶開(kai)通企業郵箱之日起計(ji)算并(bing)以款項數額(e)為依(yi)據(ju)計(ji)算服務期(qi)限。
4-2 發生下列情形(xing)服務期(qi)限(xian)則按照以下情況計算:
4-2-1 雙方協商一致(zhi)變更的(de);
4-2-2 用戶嚴重違反本服務條款,耐思(si)智(zhi)慧(hui)提前終止服務;
4-2-3 服務(wu)條(tiao)款約定或者法(fa)律法(fa)規(gui)規(gui)定的其他期限。
第五條服務終止及違約責任
5-1在服務有效期間,如果用戶提出終止要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耐思(si)智慧,但用戶已交納的費用不得要求返還。用戶擅自終止本服務條款給耐思(si)智慧(hui)造成(cheng)損害的應(ying)承(cheng)擔相應(ying)的責任(ren)。
5-2因用戶過錯、違反法律或者本在線條款等原因,耐(nai)思智慧提前(qian)(qian)通(tong)知用戶后可(ke)以提前(qian)(qian)終止服務。
5-3如果用戶違反其義務或者在本服務條款下的保證/承諾,耐(nai)思(si)智(zhi)慧有權終(zhong)止(zhi)用(yong)戶(hu)的企業郵(you)箱服務,并(bing)不退還(huan)用(yong)戶(hu)已支(zhi)付(fu)款項,由此造成(cheng)的損(sun)失由用(yong)戶(hu)負責(ze)。
5-4如果用戶沒有按時支付續約款項,則在用戶前一次付款款項的有效期結束后,服務即告終止。耐思(si)智慧(hui)屆時將關閉用戶的使用帳號。關閉帳號之日起一個月后,若用戶依然沒有續費,耐思(si)智慧將有權(quan)刪除用戶(hu)使用帳號內的所有文件,由此(ci)帶來的一切損失由用戶(hu)自(zi)行負責。
5-5如果在服務期間或期滿之后用戶需要耐思智慧的(de)其他服務,雙方另行(xing)協商。
5-6耐思(si)智慧在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企業郵箱短時間的無法正常使用,用戶均認為是正常情況,不屬于耐思智慧的責任。
5-7 如果因 耐思智慧 原因造成不能為用戶提供正常服務, 耐思智(zhi)慧 以天為單位向用戶賠償損失。如果 耐思智慧 連續72小時不能提供正常服務,用戶可以終止接受服務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非 耐思(si)智慧 控制之(zhi)內的(de)原因引起的(de)除外。賠償(chang)總額以用戶(hu)已(yi)繳(jiao)納的(de)當月服務費用為上限(xian)。
第六條爭議解決
6-1與本服務條款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guo)友好協商方式解決(jue)。
第七條不可抗力
7-1 因不(bu)可抗(kang)力(li)或者其他意外(wai)事件,使(shi)得本服務條款(kuan)的(de)履(lv)行不(bu)可能、不(bu)必要或者無意義的(de),遭受不(bu)可抗(kang)力(li)、意外(wai)事件的(de)一方不(bu)承擔責(ze)任。
7-2 不(bu)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zhi)不(bu)能預見、不(bu)能克服(fu)并不(bu)能避免(mian)且對一方或雙方當(dang)事人造(zao)成重大影響的客(ke)觀事件,包括但(dan)不(bu)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deng)以及社會(hui)事件如戰爭(zheng)、動(dong)亂、政(zheng)府(fu)行為等(deng)。
7-3 鑒于計算機、互聯網的特殊性,因Y2K問題、黑客問題、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互聯網連通中斷或者系統故障等非耐思(si)智(zhi)慧(hui)原因給用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損失不應由耐思(si)智慧承擔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
8-1 有(you)關條款(kuan)(kuan)若(ruo)被(bei)權威機(ji)關認定(ding)為無(wu)效,不影響其他(ta)條款(kuan)(kuan)的效力,也不影響本條款(kuan)(kuan)的解(jie)釋、違約責任及爭議解(jie)決的有(you)關約定(ding)的效力。
8-2 本服務條(tiao)款適用(yong)中華人民(min)共和(he)國法(fa)律法(fa)規(gui)和(he)計算機行業的(de)規(gui)范。
8-3 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當事人的(de)商業秘(mi)密(mi)(包括但不限于經營和(he)技術秘(mi)密(mi)、源(yuan)代碼、數據庫等)均負(fu)有(you)保密(mi)的(de)義(yi)務(wu)。
8-4 一方變(bian)更(geng)(geng)通(tong)(tong)知(zhi)、通(tong)(tong)訊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shi),應自變(bian)更(geng)(geng)之日起一個(ge)月內,將變(bian)更(geng)(geng)后的地址、聯系方式(shi)通(tong)(tong)知(zhi)另一方,否則變(bian)更(geng)(geng)方應對(dui)此造成的一切(qie)后果承擔責任。
8-5 因耐(nai)思(si)智慧上市、被收購、與第三方合并、名稱變更等事由,用戶同意耐(nai)思智(zhi)慧(hui)可以將其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相應的耐(nai)思智(zhi)慧(hui)權利/義務的承受者。
8-6 本企業郵箱服務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者耐思智慧的有關(guan)陳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觸的,以此為準。
8-7 耐思智慧在相關頁面上對于企業郵箱服務的(de)服務說明(ming)、價格說明(ming)、申請表格等均為本條(tiao)款不可分(fen)(fen)割的(de)一部分(fen)(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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